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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保留已删除邮件,服务器中保留7天是何概念? [打印本页]

作者: jiangshuwen    时间: 2007-5-29 12:49
标题: 保留已删除邮件,服务器中保留7天是何概念?
在邮件存储中,设置保留已删除项目的期限,默认的7天。
(1)已删除邮件,是否可以认定为,删除的邮件在服务器上保存7天,7天后彻底删除,在已删除邮件中找不到该邮件。7天内可以恢复,过了7天就不可恢复了,只能从自己备份内恢复。
(2)如果有两封邮件,分别为上午10点和下午2点删除的,在已删除邮件中,保留7天,邮件保留的时间也分别为7天后的上午10点和下午2点。
作者: 砸锅卖铁    时间: 2007-5-29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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