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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好惨!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虎    时间: 2004-6-17 08:19
标题: 好惨!
个QQ号码比人强行占用,不归还,还吾可以有意见,又要重新申请一个,又吾批准,唉...................................
作者: blaze    时间: 2004-6-17 10:06
标题: Re:好惨!
我同事比你总惨啊,用袏6年的QQ号比人偷袏。不过衣家申请都晤系好麻烦者。
作者: 痛哭的人    时间: 2004-7-27 11:10
标题: Re:好惨!
不要伤心了 阳光总在风雨后吗!!
作者: 洪深    时间: 2004-8-1 00:04
标题: Re:好惨!
用不着伤心的,现在QQ比较申请容易。
作者: 痛哭的人    时间: 2004-8-3 09:12
标题: Re:好惨!
上面 <br>老兄呀 话可不能那么说,如找回那些好友的话谈何容易呀!!!
作者: 洪深    时间: 2004-8-10 00:02
标题: Re:好惨!
真是不好意思,俺很少跟不认识的聊天。好友的QQ俺都记的。
作者: 痛哭的人    时间: 2004-8-10 10:27
标题: Re:好惨!
呵呵。。
作者: 失意    时间: 2004-8-11 13:20
标题: Re:好惨!
哦。。。现在的号码好长了,难记。
作者: 痛哭的人    时间: 2004-8-11 14:49
标题: Re:好惨!
身有体会
作者: 洪深    时间: 2004-8-14 00:05
标题: Re:好惨!
记在本子上不就得。
作者: 痛哭的人    时间: 2004-8-14 14:32
标题: Re:好惨!
没那个习惯!
作者: Cathy    时间: 2004-8-14 15:53
标题: Re:好惨!
那就记在心中了。。。。。
作者: Cathy    时间: 2004-8-14 15:53
标题: Re:好惨!
其实最好的还是用 E-mail了,这个应该不会被盗吧!
作者: 痛哭的人    时间: 2004-8-14 16:33
标题: Re:好惨!
也有那种可能呀? 不是吗?
作者: 失意    时间: 2004-8-14 22:07
标题: Re:好惨!
E-M也会俾人盗的。<br>
所以最好不要随便到网吧上网。<br>
网吧最容易俾人盗走密码的,或者设个十多位的就没事
作者: 洪深    时间: 2004-8-15 01:03
标题: Re:好惨!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哈哈哈哈
作者: 痛哭的人    时间: 2004-8-20 15:14
标题: Re:好惨!
是呀!! 安全是第一!! 人生安全 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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