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服务器-邮件系统-邮件技术论坛(BBS)

标题: 心理医生提出的七条幸福法则 [打印本页]

作者: blaze    时间: 2004-6-24 00:22
标题: 心理医生提出的七条幸福法则
心理医生提出的七条幸福法则 <br>
<br>
<br>
1. 要全心地爱你所爱的人。尽量多地与他们在一起共度光阴,你就会有幸福感。 <br>
2. 要树立敬业精神。如你喜欢自己的一份工作,那就应倾其全力多做贡献,若不合心意,则应设法做出调整,这对社会和个人都有好处。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与工作打交道,绝不可使它成为一件苦差事。 <br>
3. 要确立牢固的利他主义人生观,不带私心地为他人排忧解难。这样既能提高自己的存在价值,又可获得精神心理上的慰藉和满足。 <br>
4. 要善于调适自己的生活,凡是有利于心情舒畅的活动都应积极参加。当然,不得与刑律发生冲突,更不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br>
5. 要积极投身体育锻炼。任何一个体育项目都会给锻炼者带来轻松感觉。 <br>
6. 要使生活充满新意。人们普遍受传统观念支配,往往认为只有按部就班的生活节奏才是最佳方案,其实不然。刻意求新,随机应变,有时沿新路线上班、选择不同季节休假、重新布置居家环境等等,都有助于增添幸福感。 <br>
7. 在苦闷时不要陷入悲观状态,因为心理钟摆的动作规律始终有互换性。同时也要富于同情心,处境良好的人应多迁就一时失意者,不能忘乎所以。 <br><br>

作者: 雨霏霏    时间: 2004-6-24 11:03
标题: Re:心理医生提出的七条幸福法则
心理医生提出的??<br>
怎么看都像是思想道德修养里的咚咚。。。。
作者: Cathy    时间: 2004-6-24 15:53
标题: Re:心理医生提出的七条幸福法则
不管它是哪里出的先,这几条还是蛮不错的,先学习一下。。。
作者: 痛哭的人    时间: 2004-7-23 09:43
标题: Re:心理医生提出的七条幸福法则
这应该不是心理医生说的吧!!! 不过也有道理!!!
作者: 洪深    时间: 2004-7-23 19:15
标题: Re:心理医生提出的七条幸福法则
不知我能做到几条.




欢迎光临 邮件服务器-邮件系统-邮件技术论坛(BBS) (http://bbs.5dmail.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