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F反垃圾邮件系统

邮件服务器-邮件系统-邮件技术论坛(BBS)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查看: 27603|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XBL,SBL,PBL,ROKSO 分别是什么意思?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顶楼
发表于 2008-4-10 11:3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XBL,SBL,PBL,ROKSO 具体分别是什么意思?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1:32:22 | 只看该作者
被加入了哪个列表可能问题不大,而那个问题会很大?
藤椅
发表于 2008-4-10 18:10:48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很清楚,我被加过一次,后来查的资料说都是国际的几个反垃圾邮件联盟。
中国的大的如新浪也加入其中的。
只要被其中之一加了,你发国际的基本都会受影响。
解决方法就是在解决自己发生的问题同时,写一封措辞严谨,情真意切的mail过去解封。
还有就是自己也加入一些反垃圾邮件联盟,然后服务器偶尔发点垃圾就无所谓了。
板凳
发表于 2008-4-12 00:13:5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问的应该是www.spamhaus.org提供包括以下的几种:

XBL(Exploits Block List):它是针对因为安全问题被劫持(比如僵尸机)或是蠕虫/病毒,带有内置式垃圾邮件引擎和其他类型的木马来发垃圾邮机器的实时黑名单IP列表。它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两个合作组织:cbl.abuseat.org及www.njabl.org.因为被列入XBL的服务器大多为被第三方劫持利用,所以有可能导致误判断。

SBL(The Spamhaus Block List):它是已经经过验证的垃圾邮件源及确有垃圾邮件发送行为的实时黑名单列表。它也是spamhaus最主要的项目之一,由分布在全世界9个国家的,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进行列入新记录和删除记录的工作。所以,这个列表可信度高使用人数也多。如果你被列入算是严重事件,被列入后,需要你的ISP(电信或是网通)的IP管理人员去和Spamhaus联系才有可能移除。

PBL(The Policy Block List):它主要是包含动态IP及哪些允许未经验证即可发送邮件的SMTP服务器的IP地址段。这一个列表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提供了一个IP地址移除的自助服务,IP它列入后,可以自己申请移除。所以就算是被PBL列入,影响并不大,请要使用移除功能移除即可,方法请看:spamhaus的PBL申诉图解 http://www.5dmail.net/bbs/viewth ... p%3Bfilter%3Ddigest

ZEN:这个简单,就是上面三个的合集,即包括上面XBL,SBL,PBL的数据。

ROKSO(The Register of Known Spam Operations):这个最严重了。字面上就可以理解了进了这个数据库的人物都是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垃圾邮件行为。属于专业的发送垃圾邮件的组织或是个人。spamhaus认为全世界80%的垃圾邮件来自于这个数据库中的成员发出。根据spamhaus列出截止4/11/08的名单的数据显示,112条记录中我国有9笔,其中中国4笔,香港2笔,台湾3笔.而美国占大部分,所以难怪大家收到的都是英文的垃圾邮件了。

经上所述:

1)如果你考虑选哪一个RBL的话,我建议保守的是用SBL,然后选XBL+SBL.最后是ZEN;

2)如果你提心被哪一个列被最严重,按严重级别由重到轻分别为:ROKSO->SBL->XBL->PBL
报纸
发表于 2008-4-19 04:0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楼 的帖子

哇。 这个回答真全面呢
地板
发表于 2008-5-28 21:55:5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看看,留意记下。。。
7
发表于 2008-8-19 08:10:56 | 只看该作者
对呀,我也很想知道呀.

我们IP被劫持?
每天都会自动在XBL里面.现在都没办法清除了.
8
发表于 2008-8-19 08:29: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oney 于 2008-8-19 08:10 发表
对呀,我也很想知道呀.

我们IP被劫持?
每天都会自动在XBL里面.现在都没办法清除了.



1病毒
2.你的服务器被远程控制了.
3.被做中转站转发了.
9
发表于 2008-8-24 14:08:40 | 只看该作者
因为被列入XBL的服务器大多为被第三方劫持利用,所以有可能导致误判断。
被第三方劫持利用指什么呢? 另外应该如何解决。

请 钉子大哥解答一下
10
发表于 2008-9-2 17:4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楼 zw-cmail 的帖子

指的是中木马,成了僵尸机的情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邮件技术资讯网

GMT+8, 2024-11-18 06:34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6 Comsenz Inc.

本论坛为非盈利中立机构,所有言论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论坛立场。内容所涉及版权和法律相关事宜请参考各自所有者的条款。
如认定侵犯了您权利,请联系我们。本论坛原创内容请联系后再行转载并务必保留我站信息。此声明修改不另行通知,保留最终解释权。
*本论坛会员专属QQ群:邮件技术资讯网会员QQ群
*本论坛会员备用QQ群:邮件技术资讯网备用群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